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1月3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8日以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泳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的议案》
为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综合审视、论证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建设进展及后续建设需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而作出审慎决定,现拟变更募投项目“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实施地点由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所在地安徽蚌埠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变更为本公司所在地广东省中山市广丰工业园和中山市西区隆平社区,同时相应调整募投项目“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并适当将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涉及的业务领域和方向。这种变更及调整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调整,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