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0-01-02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9-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拟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担保3,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华鹏”)拟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33%,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止目前,天元信息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3、关系:山东华鹏持有天元信息55%股权,天元信息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江苏石岛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止目前,江苏石岛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3、关系:山东华鹏持有江苏石岛100%股权,江苏石岛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止目前,甘肃石岛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3、关系:山东华鹏持有甘肃石岛100%股权,甘肃石岛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止目前,安庆华鹏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注:以上2019年第三季度数据均未经审计。

  3、关系:山东华鹏持有安庆华鹏100%股权,安庆华鹏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为最高额担保,为子公司在2019年12月-2023年12月之间发生的贷款提供最高额保证,具体金额见本公告第一条。本公司将与有关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期限为与银行签订的银行保证合同时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担保形式为本公司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担保3,00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1,000万元(2020年6月到期),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30,000万元,担保余额累计为51,000万元,本次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33%,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子公司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使项目建设能顺利进行,早日实现效益将起到促进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对外投资收益和加快实现战略目标。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资产和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